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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拟定了会计新规 |
中广网8月13日消息 一位权威人士昨日向《上海证券报》独家透露称,财政部日前起草了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(征求意见稿)》,并以内部文件的形式征求了相关上市公司的意见。一位保险业资深人士解读时认为,“《新规》一旦实行将对保险业影响很大,很可能导致保险公司账面中的保费萎缩。对于目前会计处理略显粗糙的中国保险业而言,新规的变动可能隐含着保险业利益的重新分配。” 《新规》对保险业的另一个影响,体现在手续费、佣金摊销问题上。
保险公司账面中的保费为何将萎缩?这是因为,按照《新规》规定,近年来为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做出较大贡献的投资型保险产品,其中的投资部分收入将不被计入保费收入中。
最新数据显示,截至2007年底,投连险、万能险、分红险占寿险公司保费收入的比例合计高达70%,但所含的风险保障功能远远低于投资功能,如投连险的风险保障部分只占0%—3%左右。一旦《新规》实施,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将出现大幅缩水。
通过记者对中国人寿、中国平安沪港两地的年报分析来推算,执行新规将使保费收入缩水30%—50%。已在海外上市的中国人寿、中国平安使用的是已和国际标准一致的香港会计准则,同样是2007年的年报,中国人寿香港年报的保费收入只有内地年报的52%,而平安人寿的这一比例为72%。
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告诉记者,在香港上市的国寿和平安在统计保费收入时均采用从紧原则,只把个险列入长期传统型保险合同,团险、银保分别列入投资合同、投资型保险合同。“只有长期传统型保险合同才算保费,其他都不算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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